世上本没有劈腿,只是出差多了,自然有了培腿。我和唐子平的爱情在他一次出差归来后兵荒马乱。
他开始找茬说我腰不像腰,臀不像臀。男人总是这样,吃着碗里的,总觉得锅里的那块肉更香。
遥想当年,他也盛赞我身材多一分嫌胖,少一分嫌瘦。这才一年的光景,他变脸比猴子还快。他支支吾吾地说了很多理由,惟独没有直接告诉我,他变心了。
我发现了他电脑里的暧昧图片,图片中的女人妖娆妩媚,在他怀里柔弱无骨,和陈冠希有一样毛病的男人还真的不少。和这样嗜好的男人分手,我连闹一场的兴趣都没了。
唐子平走后,我删掉了那个QQ。重新申请了一个,起了一个香艳的名字,苏小小。苏小小的头像总在子夜12点后亮起,寂寞的我和网上那些同样寂寞的男人用文字谈一场身体的盛宴。
3个月之后,我的好友里只剩下了一个野狼头像的叫做只谈情不做爱的男人。我之所以没有拉黑他,是因为他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背后有什么样的故事能让一个男人只谈情不做爱呢?
他和我在暗夜里眉来眼去,他既挑逗了我蠢蠢欲动的欲望,又能在我欲火澎湃的时候戛然而止。
我心里告诫自己要高傲,要冷漠,要云淡风轻。可是,他不知如何修炼的,成精一样。说话,分寸,不多不少。刚刚撩到我心底最软的地方。我们用文字谈情,谈出身体的满汉全席;用键盘做爱,做出灵魂的世外桃源。
一个27岁刚刚被甩的单身女子,在一个偌大的城市漂泊。有一大把的理由寂寞,有一大把的理由放任。可我不想随便找个男人来打发身体。我想让自己最后的青春绽放在一场酣畅漓淋的爱情之床。这个只谈情不做爱的男人让我嗅到了爱情的芬芳。
又一个月后,我们开始视频,他符合我的想象,浓眉朗目,唇边带着坏坏的笑。
我说你有女人吗?他说,你觉得我会缺女人吗?接下来我们的话题便全部围绕着他的性爱史和我的性爱史打转,他说最销魂不过皇上,三千佳丽想怎么睡就怎么睡。曾经的他不次于皇上,同他做过爱的女人不计其数。他煽情的文字听得我夜里搂着枕头辗转反侧,梦里都是高大健硕的他在我身边飞来飞去,每个清晨醒来,我的身体都是湿的。
5个月后,我发现我很喜欢他,确切地说,是我有一点迷恋他。终于耐不住,见面了。在这座城市的一家酒楼,他比视频里还要帅,有厚的唇,眼神迷离。一笑有洁白的牙齿,看起来阳光得很,没有一丁点儿的暖昧和颓废,这让我有雀跃的欣喜。
他不喝酒,浅浅地点了两个菜。饭毕,他拉着我一圈一圈地在这个城市里绕,近距离地看他,我发现这男人有要命的性感。他给我讲听来的趣事,声音是磁性浑厚的男中音。讲到后来,他说,我喜欢你了。喜欢网上那么风情的女孩竟然会有一低头的娇羞。然后,他的车开始风驰电掣。我知道车子将开向哪里。
这5个月,他已经给我灌输了他成堆的欢爱细节,几乎从向着宾馆进军的那一刻起,我的身体就开始躁动。可是,我们没有去宾馆。而是去了他的家。家,不是一个风情的场所,这让我很失望。
这是一个很残酷的夜晚,我用尽了勾引的手段。我在洗漱间故意把水龙头开得声音很大,隔着玻璃可以清晰地看见凹凸有致玲珑的曲线。
我声音嗲嗲地说,李东志,给我拿条毛巾。我相信任何智商不是零的男人都明白,我的行为摆明了接下来我要和他做什么。
自诩风月场上阅美女无数的
当我裹着浴巾像一根出水芙蓉似的扎进他怀里时,他正襟危坐地说,把衣服穿好。
我怀疑跟我说某人功夫好得跟皇上似的那个人安错了主角,现在的他分明就是一个太监。我当着他的面晃悠我白皙的小腿,脚踝处纹着风情的玫瑰,如果这个男人一点不动心,要么他是同志,要么他是阳痿。可他真的就不动心。
穿好衣服的我跟随他去客厅看踢来踢去的足球,他说,你看那个谁,踢得多带劲。
我恹恹地说,带劲个头,还不如看你光膀子有劲。
他无动于衷。终于臭得不能再臭的中国足球结束了。他带我进他的卧室,我暗自欣喜。他给我展示他只用来收藏不外卖的玉器。同一个约半年来一直谈性的男人深夜在一起,却只是看很臭的足球,欣赏毫无邪念的玉器,这看起来不但荒唐,还让我觉得沮丧至极。
躺在床上,我恶搞地说,我给你讲一个笑话吧:一男一女下乡,被隔在一家偏僻的小旅馆,里面只有一张床,女的往床中间放了一本书,女的说,你要越界,你就禽兽不如。第二天起来,书好好地躺在中间。女的对男的说,你不如禽兽。笑话遇到冷场,不如禽兽的那厮已经响起如雷的鼾声。
好吧,这个夜晚我守着一个很绅士的男人,安好地睡到了天明。我得承认,这是个让人扫兴的男人,我熊熊燃烧的身体被他兜头浇下一桶冷冰冰的凉水,唰地熄灭了。
早晨,我赖在他温暖的床上不起来。他端着早点,趴在我耳边温柔地喊我:“美女,祥瑞的粥哦。”那感觉像极了一个宠爱老婆的家常男人。这个男人激起了我强烈的好奇心,也挑起了我的征服欲望。
我问他,你有女朋友吗?他想了下,貌似很诚实地说,有。
我想我不能再厚着脸皮赖在那个女孩躺过的枕头上不起来了。如果那个女孩雄赳赳气昂昂地捉奸,我会死得很难看。我迅速起身,他急忙说,已经分手一年了。
这个网上叫只谈情不做爱,网下叫李东志的男人现在是我的男朋友,我们除了不做爱,所有的一切都是正常恋人的交往。
他开一家叫做“颜如”的玉店,每日里很多貌似风雅的客人在他的店里穿梭,我不忙的时候,就坐在店铺的角落里,听他给客人讲玉的种种。男人在专注于一件事情的时候总是很让人迷恋,在角落里偷看他,常常会让我感到心浮气躁。
[!--empirenews.page--]
有一块玉佩的故事很吸引我,他说,王爷临死的时候,把玉佩含在嘴里。随着时间的流逝,血痕会浸在玉里。后人为了制造赝品,把玉放在狗嘴里,然后把狗勒死。玉里也有血的痕迹。但是时间短,血的痕迹不深,明眼人还是会看出是赝品。
他脖子上戴的这块就是。细看,是两条首尾相接的龙,龙身浸着淡淡的血痕。珍贵的东西都是不离不弃的,他希望有朝一日这块玉佩能带在他喜欢的女人颈上。说完,他扫了我一眼。
不忙的时候,我们去看电影。把《色戒》翻来覆去地看3遍,其实,最后一遍我们只是迷恋电影院里的黑暗。他会随着汤唯的大尺度,在我耳边呢喃着给我讲那些情色的小故事。片刻,我的身体飞到了云端。这种感觉比做爱更好。
我以为这样的暖昧会延续到床上,可是,只要上床他总会对我讲些莫名其妙的话题,比如我听得牙疼的足球,离我很飘渺的玉。总之是和男女风月毫无关系的话题。
我躺在他身边,无比风情地睥睨着他。然后,我霸道地勾引,柔软的唇一寸寸地吻过他的全身,同时,我的手也在慢慢移动,先是他的胸,然后是他的私处。我的手像一条灵动的蛇,挑逗他的性欲细胞。我听见他的喘息越来越重,喉头发出颤栗的呻吟。我强行爬上他的身体,想做一次女王。他扭过脸狠狠地把我推下床。
我分明看见暗夜里一只蟑螂在墙上奋力地爬着,在接近目标的时候,突然啪地掉下去。我开始怀疑他的性取向,我有意和他看《断背山》。他说,大部分人都用右手使筷子,但还是有人用左手使筷子。个人的性取向,无权指责。含糊其辞的语言让我无法判断他是不是断背。
于是,我约他出去喝酒。不胜酒力的他两瓶啤酒下肚后开始胡言乱语。回到家后,我在他的醒酒汤里放了春药,借着醉意我摩挲到他身体的坚硬之后,我确定这是一个有着正常性取向的男人。
我铁了心要拿下他,可是,醉得一塌糊涂的他去了N次卫生间。最后还吐了我一胸。痛苦万状的他实在让我失去了征服的快乐。
我终于相信,这个正常的男人真的是只谈情不做爱。这时而激情膨胀,时而平静如水的生活,让我饱满弹性的脸渐渐失去光泽。我决定离开他。
可是他不肯,我的手机塞满了他发来的信息和电话。我不敢上QQ,因为即使我隐身他也能看到我。我把他拉到黑名单,他也能奇迹般地跳出来跟我打招呼。有一天子夜12点他留言说,亲爱的妞,我们为什么不能尝试一下只谈情不做爱的爱情呢?
我发现自己也在可耻地想念他,可是面对一个如花似玉的女人,身体没有欲望的男人无异于是对这个女人最大的侮辱。
我咨询了一个学心理的闰蜜。她说,如果他正常,只能说明这是个有着心理隐疾的男人。他一定在某个深爱的女人那里受过伤。解铃还须系铃人。
10月的一个黄昏,一个解铃的女子约我去上岛咖啡。那是一个极其时尚的女子,她刚从美国回来。她在李东志身边呆了5年,然后只用了5个星期便嫁给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
她说,没办法,我这辈子最大的梦想是环游世界,金发碧眼可以满足我。
走的最后一个晚上,她想给他一次难忘的身体盛宴,结果他惨败,丢盔卸甲的他哭到天明。
以前的他在床上勇猛得像将军,逢山开山,遇水搭桥。这样的结局他们都知道为了什么。
闺蜜的猜测很准,是一个女人的爱情毁了他的性。那个愧疚的女人提议她可以尝试去解铃。
此时,我的手机突然提示有信息进入,妞,给我最后一次机会,我证明给你看。
看到这条信息的时候,我有一点犹豫。还用不用一个解铃的情敌去试探一个男人的功夫?心存侥幸的我觉得自己比那个情敌更胜一筹。
黑黢黢的夜,一个神秘的女人敲响了李东志的门。半小时后,躲在楼道里的我看见屋里的灯灭了。我明白,自己输了。有人可以用5周打败5年,我却不可以用5个月打败5年。
一个网上寂寞的女人凭什么要一个男人和你做爱,没有爱,何来做之说。可是那些谈过的情也不是真的吗?
刚刚10月,街边的秋风一劲地往我脖子里钻,我走了很久才找到回家的路。
可是,刚到门口,我便被一个人抱住。他说,你这个色妞,敢用情敌试探我。我和美秋都过去了,我灭灯是想捉弄你一下。你刚离开,我们就下楼了。
我是被他抱上楼的,他的臂膀紧紧地箍住我,将我狠狠地撇在宽大的床上。他的唇在我身体上毫无章法地吻,然后,他冲进我的身体,像一头勇猛的狮子,我感到温热的泉水汩汩地流了出来。我在他身下盛开成一朵怒放的花朵。高潮迭起的时候,他说,林曼,你拯救了我,我爱你。
这一夜,火树银花,绚烂到极致。
他给我讲他的故事,美秋离开后,他试着同很多女人做爱,可是,每个女人最后都幻成美秋的模样,他开始害怕,怕自己今生都无法爱上别人。于是,他不再和女人做爱。只谈情,谈一场干净的情。来忘掉那段离殇的爱。
遇到我,他怕上床后我还会变成美秋的模样,于是拒绝上床。只谈情,不做爱。
直到,那个夜晚,美秋来敲他的房门,他脑子里蹦出来的居然是我。于是,那枚王爷血的玉佩毫无悬念地戴在了我的脖子上。然后,他咬着我的耳朵私语道,没有“不如禽兽”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