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原本把皇位传给了谁?这个已经成为了历史研究者的一个研究热点,我们都知道,雍正帝,他是大清王朝的第五位皇帝,在位期间对于而后的康乾盛世的连续具有关键性作用。那么康熙原本把皇位传给了谁?今天我们一起来揭秘看看。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冬,康熙皇帝爱新觉罗·玄烨(1654年—1722年)在北京西郊的畅春园去世。从官方记载来看,康熙“宾天”时留有 遗诏:“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几天后,皇四子胤禛正式登基,改次年年号为雍正。
雍正
这份遗诏的原件今天还能看到。但是,从它宣示之日起,就有人对其真实性表示怀疑。与此同时,有关雍正篡位的传说也在悄悄地流行。人们最熟悉的说 法是:遗诏中本来写的是“传位十四子”(十四子即胤禛的同母弟胤祯,后改名胤禵、允禵),而胤禛或许买通了亲信隆科多,让他在康熙帝弥留之际篡改了诏书。 具体的篡改内容,也有好几个版本。一种说法是在“十”字加上一横一勾,改成“于”字,变成了“传位于四子”;还有一种说法,笔画添得更多一些,把“十”字 变成“第”;第三个版本是说在改掉“十”字的同时还改了名字,说遗诏的原文是“传位十四子胤禎”。“禎”是“祯”的古写,与“胤禛”的“禛”只有一笔半之 差,略作改动,“胤禎”就变成了“胤禛”。
虽然篡改诏书之说甚为流行,它却是很容易被驳斥的。
首先,“于”的繁体字为“於”,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排除“传位於四子”写成“传位于四子”的可能性(古文常有用简体字的),但像发布传位诏书这样 的大事,在清代中前期是不可能只写汉字而不写满文的(兴许还附有蒙文),将汉字的“十”改成“于”固然容易,但把满文和蒙文的“十”改成“于”就不那么容 易了。其次,“四子”、“十四子”的称呼不够规范,清代皇子一般都称“皇某子”,也就是说,所谓“传位十四子”的规范写法应该是“传位皇十四子”,而在这 种格式之下,如果将“十”字改成“于”,就成了“传位皇于四子”,根本讲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