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康也在文中隐喻,鬼婚的盛行和当时借机敛财的“鬼媒”是分不开的,做完鬼婚,男女双方家庭都会用财物酬谢做鬼媒的媒婆,所以这些招摇行骗的“鬼媒”们经常走街串巷,到处打听哪里有刚刚死亡的青年男女,以做“鬼媒”生意而大肆敛财以谋生计。
宋朝时为何北地会流行鬼婚?原因在于中国古代非常重视成人礼,男子20岁而冠,要行“冠礼”戴上帽子,表示已经成人了。女子15而笈,要行“笈礼”,结发加笄即发髻上插上簪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做为成年人,如果没有结婚,死后是不能享受后人祭祀的,而死前未婚,没有立后,死后也是不能进入祖坟的。其次,未婚而死的人,在生者看来,非常凄惨可怜,古代人视死而生,出于怀念和哀悼也会给死者婚配的。再者,中国古代对于婚姻观的重视远盛于其他民族,饮食男女乃人之大欲也,生前既然没有享受天伦之乐,死后在阴间就只能采取补救措施了。
还有一种可能,中国传统社会的葬礼往往成为炫耀宗族或家庭力量以及家属和宗族间相互攀比争斗的一种机会,而鬼婚多为有权有势,财大气粗的富户,故而借鬼婚以炫耀家族势力。另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古代人是相信人是有灵魂的,人死后都会转世,让一个没有婚配没有后代的人转世,生者内心是不安的,古代人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生者当然希望死者婚配以后再转世,下辈子自然子孙后代无忧,寄托了活着的人对于死者的美好愿望和祝福。
冥婚自宋朝至今绵延上千年并未绝迹,清徐珂所著《清稗类钞》里就有相关记载,由于鬼亲也有丰厚的嫁妆,所以男方往往争着与富户的女儿结鬼亲,并为此不惜打官司。而到了现代,屡见新闻媒体披露各地愈演愈烈的“鬼婚”闹剧,有时为了结下一门鬼亲,不惜花费上万甚至几十万元的彩礼钱,而且为结鬼亲大动干戈抢尸的丑剧也多有发生,这种丑陋而扭曲变形的婚姻观,不免让古人贻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