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送我的口红,我每天每天都还你一点,你喜欢的颜色是我嘴唇的美艳,你喜欢的味道是我嘴里的甜味,我亲爱的超邪魅总裁老公,我想和你一起幸福地生活一辈子。每天出门前,可都蹭一点我的口红,这样别人就知道你是心有所属啦!
超邪魅总裁老公
“我一生渴望被人收藏好,妥善安放。细心保存,免我惊,免我苦,免我四下流离,免我无枝可依。”每每读及这句话,就像置身山间清风,如雨沐温阳,这该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像大白兔的甜,还是牛轧糖的酥?
你如水的眸光笼着江南的烟雨,映入我那一寸一寸消融的心,从那一刻起我不再属于我自己。你说,有一个每天给你洗脚,为你倒洗脚水的男票,是不是每天都是笑醒的?晴子从不撒狗粮,她说,那是他们两个人的故事,是属于他们的独家记忆,她想专属。偶热得知,我有些羡慕,这一定是前世佛前跪了一千零一个个日日夜夜修来的幸运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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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天都会给我洗脚。“我比较懒,洗脚水也都是他主动倒”“我问他,你怎么这么好”“他说,是你啊,因为是你啊”是哦,因为是你,我愿,为你千千万万。犹记得鬼怪中的一句台词“和你在一起之后我就不看星星了,以后看你的眼睛就好了”。
因为是你,我的赤道飘起了雪花,撒哈拉沙漠长出了绿洲。因为是你,所以甘之如饴;就像我笃定,遇见你的时候,万水千山,你是我唯一的归途。和你在一起的每一个日子都像清晨酸酸的柠檬水,像冬日里暖暖的阳光,像第一次遇见你。
[!--empirenews.page--]真正意义上的初识,是公司聚会的时候;他却告诉我,我认识你已经好久了。他说,我们曾在一个桌上吃过饭,然而我完全没有印象,我是哪种特别爱闹腾的女孩,我是用左手吃饭的,她说看我夹不起菜,简直笨死了。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我们同在一家公司,只是不同的部门。他说,那时候总能听见我在外面叽叽喳喳的声音,特别吵。可他还总是借着倒水的时候偷偷看我。我变成了福尔摩斯,自从遇见了你,不放过任何你可能在意我的蛛丝马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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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我折磨了无数次,坏的、酸的、咸的、苦的,似乎我都让他尝过。可能是无缘无故的不搭理,可能是是不可理喻的坏脾气,也可能是就像你妈打你一样的,不讲道理。
可我每一天醒来,看见的仍是他,仍是他死死的抱住我,不松手。想想,好幸运。
记得,他追我的时候,每一天下班,都会紧紧的跟在我后面,直到公交站牌,看我上了车才离开。那时,我好像没有给过他好脸色,后来我才知道,我们回家的路根本就是反方向。
真得是,想送你回家的人,不管去哪,都是顺路;喜欢你的人,怎么可能会迟一秒联系你。
想和你,一生,二人,三餐,暮暮朝朝,慢慢变老。他的微信里可怜的只有三个女人,妈妈,姐姐,还有我,别问我怎么知道。因为每天他都会主动让我看(请允许我咧着嘴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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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时间,空间,貌似一直都是我在做主支配,有时候,我都替他觉得委屈,我好像无时无刻不在欺负他,他的,是我的,我的,永远是我的。我告诉他“如果后来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不会再爱上任何人,也不会再有爱情”。
他吻着我的额头,说“你不会再有机会惹上另一个人男人,因为我只想和你一起虚度时光”。
舍不得落笔,因为字里行间,全是你。我想和你过着1+1=3的生活,你送的口红,每天我会还你一点。